面对铜元泛滥之灾愈演愈烈,清决心改革币制,从根本上解决铜元铸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,废除旧铜元,再造新铜元。1910年(宣统二年)4月16日, 清颁布了《币制则例》, 实行银本位制, 即以银元为主币,铜元为辅币,一种新型辅币制度明文确立。新铜元以分为单位,有二分、一分、五厘、一厘四种。然而,这套新铜元的币值又与制钱比价相背离,只铸式样,并未流通。故1911年(宣统三年)又推出一套新铜元, 仍称“大清铜币”, 计有二十文、 十文、五文和二文、一文五种,五文以上铸有制钱和银元互换值, 以补套新铜元之不足。 同时还规定新、 旧铜元暂时同用,在三年之内逐步收回旧铜元,期满停止使用。
清代机制铜圆的铸造由广东伊始,1900年(光绪二十六年),两广总督德寿与前总督李鸿章奏准仿香港铜仙铸造机制铜圆。机制铜圆较之方孔铜钱铸造精良,市商乐用,流通顺畅。次年,清即谕令沿江沿海各省准许仿铸。尔后,全国各地纷纷开机铸造铜圆。故当十铜圆的铸造地各异,这是区分不同当十铜圆的明显特征。
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。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,地方各省所铸铜圆,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。计有:1、中央户部;2、北洋;3、吉林;4、奉天;5、清江;6、浙江;7、江南;8、广东;9、山东;10、福建;11、湖南;12、湖北;13、四川;14、江西;15、河南;16、江苏;17、安徽;18、广西;19、新疆。其中,广西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现今存世仅数枚而已,自然无法收集。“新疆省造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存世极少,极不易得。所以,收藏清代当十铜圆,一般以集齐十七省局为准。广西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则根本不去奢望。在余下的十七省局中,吉林,奉天两省所铸铜圆,现存世相对较少,余皆多见。
当十铜圆的铸造工艺的不同,型制大小厚薄的不同,也是区别当十铜圆版别的重要之处。清代当十铜圆一般为光边,但是 也有少数省局铸有齿边当十铜圆 。亦有极个别的省局铸造了大于常品,或厚于常品的当十铜圆。
一般来说对当十铜圆背龙图案小版式的区分,主要是看龙头(大头龙、小头龙、葫芦头)、龙尾(大尾龙、细尾龙、七尾龙、八尾龙)、龙角(角内弯、角外弯)、龙爪(四爪、五爪、龙爪下单宝、龙爪上下双宝)、龙珠(大龙珠、小龙珠、龙珠三火焰、龙珠五火焰)、龙刺(龙刺朝上、龙刺朝下),以及龙身周围祥云(大祥云、小祥云、云团多寡)等等细微处的不同。由于现今铜圆图谱拓制及印刷的关系,铜圆的细小差别不容易看清楚。所以,此时更重要的是进行铜圆与铜圆的比较。
大清铜五,学名清代机制铜圆,铸造始于1900年(清光绪二十六年),止于1911年(宣统三年)。大清铜币流通时间尽管只有十余年,但其鼎盛时期全国共有十七省二十局开机铸造铜圆。十七二十局先后铸造的当十铜圆,各不相同,版式繁多。仅以明显区别划分,其版式亦有数百种之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