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。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,地方各省所铸铜圆,皆在其正面上缘镌写省名。计有:1、中央户部;2、北洋;3、吉林;4、奉天;5、清江;6、浙江;7、江南;8、广东;9、山东;10、福建;11、湖南;12、湖北;13、四川;14、江西;15、河南;16、江苏;17、安徽;18、广西;19、新疆。其中,广西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现今存世仅数枚而已,自然无法收集。“新疆省造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存世极少,极不易得。所以,收藏清代当十铜圆,一般以集齐十七省局为准。广西“光绪元宝”当十铜圆,则根本不去奢望。在余下的十七省局中,吉林,奉天两省所铸铜圆,现存世相对较少,余皆多见。
“大清铜币”当十铜圆共有十九个省局铸造。除中央户部铸造者外,地方各省所铸铜圆,皆在其正面中央镌刻阴文或阳文省名简称。计有:1、中央户部;2、直;3、吉;4、奉;5、汴;6、鄂;7、湘;8、川;9、云;10、滇;11、川滇;12、赣;13、闽;14、粤;15、浙;16、苏;17、皖;18、东;19、宁。其中,吉字少;川滇、云字次之;滇、赣、苏、浙、东字再次之;余皆多见。
清代铸造机制铜圆讫1900年(光绪二十六年)始,至1911年(宣统三年)止,历时十余年。1900年广东开铸铜圆之后,清谕令沿江沿海各省仿铸时,并未规定统一的格式。全国各地皆自行开模铸造,各行其是。因此,大多未曾镌刻纪年,仅江南、江苏、奉天三省,除铸造无纪年当十铜圆之外,另铸造了数种干支纪年铜圆。其中,江南铸有壬寅(光绪二十八年,1902年)、癸卯(光绪二十九年,1903年)、甲辰(光绪三十年,1904年)、乙巳(光绪三十一年,1905年)四种年号当十铜圆;江苏铸有壬寅、癸卯两种年号当十铜圆;奉天铸有癸卯、甲辰、乙巳、丙午(光绪三十二年,1906年)四种年号当十铜圆。 1906年,清下令停铸“光绪元宝”,改铸“大清铜币”,并颁布统一的祖模,命各地仿铸。故全国共二十个省局铸造的“大清铜币”,尽皆镌铸干支年号,无一例外。现存世的清代“大清铜币”当十,共发现乙巳、丙午、丁未(光绪三十三年,1907年)、戊申(光绪三十四年,1908年)、己酉(宣统元年,1909年)、辛亥(宣统三年,1911年)六种年号。
各省局铸造不同年号“大清铜币”的情况如下:
1、乙巳,铸此年号者,仅中央户部(无铭文)及奉(奉天)两局;
2、丙午,铸此年号者达十八局之多,计有中央、粤(广东)、闽(福建)、直(直隶)、湘(湖南)、鄂(湖北)、川(四川)、川滇(康藏)、滇(云南)、云(云南)、赣(江西)、汴(河南)、苏(江苏)、浙(浙江)、皖(安徽)、东(山东)、宁(江南)、淮(清江)等;
3、丁未,铸此年号者五局,为中央、粤、宁、奉、汴等;
4、戊申,铸此年号者仅粤、宁两局;
5、己酉,铸此年号者较多,计有中央、粤、闽、鄂、皖、川、汴、吉、奉等九局;
6、辛亥,它局皆未铸造,汴(河南)一局铸此年号。
当十铜圆的铸造工艺的不同,型制大小厚薄的不同,也是区别当十铜圆版别的重要之处。清代当十铜圆一般为光边,但是 也有少数省局铸有齿边当十铜圆 。亦有极个别的省局铸造了大于常品,或厚于常品的当十铜圆。
清代末期中央明文规定铸造铜圆的材质为以红铜97%--98.3%、锌2-3%、锡1%以及其他配合,此含铜量为普通版别,当时的官版为铜含量75%-85%之间,大多省局铸造的当十铜圆是合乎规定的红铜圆;而且,大多省局铸造的当十铜圆是合乎规定的红铜圆,但是,仍有部分省局铸造了含铜量仅占七成的黄铜圆。